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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微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0-28作者:教学质量科

关于开展2025年微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入实施科教融汇、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和复合型人才培养需求,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学习本专业的同时,自愿选择修读微专业课程,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微专业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微专业简介

微专业是指在主专业学习以外,围绕某个特定专业领域、研究方向或者核心素养,提炼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通过3~5门课程的学习,集中强化学生在特定领域和创业、就业等方面的能力和优势。各微专业的招生简章详见附件。

二、微专业目录及招生对象

序号

微专业名称

开设学院

学分

学制

招生对象

报名方式

1

人工智能技术与应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10

1.5年

厦门校区2023、2024级全日制本科生(不含计算机学院学生)

具体请查看附件对应微专业的招生简章

2

AI交互与应用

工学院

10

1.5年

泉州校区2023、2024级全日制本科生(非工科)

3

低碳与智能建造

土木工程学院

10

1年

厦门校区2022、2023、2024级全日制本科生(理工科)

4

文旅策划与数智化运营

旅游学院

10

1.5年

泉州校区文科2024级本科生

三、修读方式

微专业20人以上可开班,授课单独编班。为避免与主修专业课程的授课时间发生冲突,一般安排在晚上、周末集中授课,具体以所报微专业开设学院安排为准。

自愿报名,原则上每名学生同期限修读一个微专业,已修读微专业尚未完成的不得报名第二个微专业。

四、收费与缴费说明

按学分缴费,标准为70元/学分,具体以学校财务规定为准。正式开课二周内完成学费缴交。未按时缴费的学生将取消修读资格。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出课程学习或未能达到学习要求而未取得所修学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证书授予与学分认定

对完成微专业课程学习并通过考核、修满学分的学生,授予微专业修读证书。微专业是非学历教育,不授予学位。中途退出微专业学习的学生,已修读的课程如符合课程替换要求,可以替换相应的通识教育选修课,至多只能替代一门。

六、招生流程

(一)学生通过附件微专业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报名要求进行报名。(每名学生限报1个微专业)

报名时间:

        1.人工智能技术与应用,2025年10月28日—11月4日

2.AI交互与应用,2025年10月28日—11月4日

3.低碳与智能建造,2025年10月28日—10月31日

4.文旅策划与数智化运营,2025年10月28日—11月4日

(二)1117日之前,微专业开设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选拔、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报送教务处审核。

(三)教务处对各微专业报名结果进行复核,确认录取名单,并在教务处网站(https://jwc.hqu.edu.cn)公布招生结果。


附件: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人工智能技术与应用》微专业2025年招生简章

2.工学院《AI交互与应用》微专业2025年招生简章

3.土木工程学院《低碳与智能建造》微专业2025年招生简章

4.旅游学院《文旅策划与数智化运营》微专业2025年招生简章



                                   

                                 2025年10月28日

(初审:张肖梅  复审:李金杰  终审:黄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