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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科

关于严格落实学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28作者: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我校学风建设,推进本科学生学习过程动态管理,建立学校、学生、家长三方联动沟通机制,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试行)》(华大学〔2017〕7号)要求,现将学业预警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摸清底数,建立学院帮扶机制

各学院要充分重视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将其纳入人才培养和学风建设的重要环节,建立学院党政领导、任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学业帮扶机制。学院教务秘书应及时关注、梳理学生选课情况和学分挂科情况,要特别关注未返校学生及延期毕业学生情况,形成学业预警学生名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建立台账,做好相应工作记录

根据预警名单中不同预警级别学生的处理办法,及时下达《华侨大学学生学业预警通知单》,做好预警通知、警示谈话、家长告知、家长面谈等,并建立和完善学业预警管理档案,对受预警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学习情况进行实时动态跟踪、定期检查、台账记录,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及学业完成情况,共同做好学业预警工作,对已经达到退学规定的学生,要及时做好相应工作。

三、总结经验,加强学生学风建设

各学院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科要求及课程设置情况,分专业、分年级,有目标、有重点地总结学生学业学分情况,通过对学生每学期的学习情况分析,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学习问题、可能无法顺利完成学业的学生做好预判,加强干预,及时梳理学业预警过程中和学生谈话、家校联系中存在的经验和困难,建立强学风、树典型、帮后进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学生学风建设。

四、相关工作安排

请各学院于4月5日前将汇总填报的《学业预警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提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wk@hqu.edu.cn。

工作联系人:

泉州校区:张老师 0595-22693615 杨思椿科学馆306;

厦门校区:李老师 0592-6161159 行政楼三层教务大厅。


附件: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试行)


学 生 处  

教 务 处  

2021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