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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科

关于做好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预通知

时间:2022-06-25作者:

关于做好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我校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将在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下达后正式启动。为确保本年度推免工作的有序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1.各学院应执行《关于提交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教务〔2021129号)要求,公布免试推荐工作实施细则,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提前开展预计符合推免条件的2023届毕业学生情况筛查、学生申报材料预提交以及综合成绩测算等工作,各项成绩及获奖证明应于推免当年831日前获得。

2.推免工作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标准明确、程序公开、遴选公正、竞争公平”;应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综合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择优选拔。

3.推免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以及综合成绩核算办法,原则上参照《华侨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华大教〔2021121号)文件要求执行。

4.学校本年度推免工作正式通知以及具体工作安排将在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下达后另行通知。

5.教务处推免工作联系人:

泉州校区:学籍管理一科(杨思椿科学馆306室)

张小华 0595-22691329

厦门校区:学籍管理二科(行政研发大楼三楼教务大厅)

0592-6161159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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