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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建设与质量管理科

关于开展华侨大学第四批新工科示范课程立项建设的通知

时间:2022-04-29作者:

各工科学院:

为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发展趋势,紧紧围绕教育部“四新专业”建设要求和区域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在总结前三批新工科示范课程建设经验基础上,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华侨大学第四批新工科示范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应对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挑战,服务制造强国战略,瞄准学科前沿和交叉领域,构建覆盖优势和特色工科专业的新工科示范课程体系。

二、建设目标

面向工业界、面向社会、面向未来,助力新兴工科专业发展,提升传统工科专业课程内涵,优化课程体系和内容建设,合理提升学业挑战度、增加课程难度、拓展课程深度,切实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建设要求

1.申报课程主体为我校现有工科专业(不含已停止招生的工科专业)教师。

2.申报课程类别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实践课、专业选修课(已获评校级及以上各类一流课程和前三批新工科示范课程(含相同名称)的不再重复申报)。课程建设应注重跨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加强各学院、研究院、企业之间的系统设计与合作共建。

3.将新工科发展路径(如“大数据+”、“智能+”等)与区域产业需求对人才培养目标的最新要求引入课程教学,推动课程内容的重组和优化,将行业的新动态、专业的新成果融入教学过程中;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课程体系中;推动教师将科研成果反哺教学;积极探索综合性课程、问题导向型课程、交叉学科专业研讨型课程,提高课程兴趣度、学业挑战度;改革教学模式,深度融入信息化、智能化技术,促进智慧课堂、翻转课堂等运用与推广。

4.申报课程应按照工程教育认证要求,从设计、实施、评价、改进等环节加强规范建设,提高课程整体质量;全面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先进理念,关注学生学习成效,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树立创新型、综合化、全周期工程教育理念,着力提升学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注重综合性项目训练,实现从专业导向转向产业需求导向、从专业分割转向跨界交叉融合、从适应服务转向支撑引领;关注学生工程伦理意识与职业道德培养,注重文化熏陶,努力培养以造福人类和可持续发展为理念的现代工程师。

四、项目管理

1. 每个学院限报2门,每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通过工程教育认证或通过住建部认证等专业可增加1门,不重复计算。对于停招专业或停开课程原则上不予立项。

2.每门新工科示范课程建设周期为2年。学校将对申报课程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3.学校对获批立项课程将安排适当经费,分年度支持建设。根据项目建设周期,学校将组织中期检查和评审验收,确保课程建设取得预期成效。中期检查合格项目,则下拨第二期项目建设经费。

4.学院经审核申报课程所在专业和不允许重复申报的课程后,推荐上报。

五、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1.电子版材料请打开以下链接,通过华大云盘提交(其中:学院将汇总表命名为“**学院+第四批新工科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申报教师将申报表命名为“**学院+教师姓名+课程名称+第四批华侨大学新工科示范课程申报表”):

https://pan.hqu.edu.cn/collection/97cd8666706d6a66bd66ee193a580dbd

2.纸质版材料包括汇总表、教师申报表一式一份,由学院盖章后统一报送教务处。

3.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7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将不再受理。

教务处联系人:

泉州校区:专业建设与质量管理科(杨思椿科学馆303室)

林妤芳  老师 0595-22693618

厦门校区:专业建设与质量管理科(行政研发大楼603室)

         李金杰  老师 0592-6161161

 附件:1.华侨大学新工科示范课程申报表

       2.学院第四批新工科示范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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