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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与教材建设科

关于开展华侨大学 2023 年“课程思政” 示范课程立项建设的通知

时间:2023-02-23作者:课程与教材建设科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 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教高〔2021〕46 号),《华侨大学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华大教〔2022〕80 号)等文件精神与要求,学校经研究,决定开展华侨大学 2023 年“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为根本,落实服务海外统战、传播中华文化的侨校使命与担当, 充分发挥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阵地”、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大力推动以“课程思政”为目标的课堂教学改革,全面推进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将思政工作体系贯通人才培养体系全过程,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

二、建设目标

挖掘各门课程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和所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有机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法治意识和国家安全、民族团结教育,重点采用中国案例、中国故事、中国成就,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使思想政治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各环节,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知识体系教育的有机统一,建立思想政治理论课程、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合力育人,全面覆盖、类型丰富、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课程思政体系,形成“门门有思政、课课有特色、人人重育人”的良好局面。

三、建设内容

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价值引领、能力培养和知识传授的有机融合,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灵魂和主线,以专业技能知识为载体,深入挖掘课程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科学运用可以培养大学生理想信念、价值取向、政治信仰、社会责任的题材与内容,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涵有机地纳入整体教学布局和课程安排;将专业性职业伦理操守和职业道德教育融为一体,给予学生正确的价值取向引导,引导学生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

四、建设要求

1.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在编教师,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优良,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原则上具有两年以上本科教学经历;

2.课程教学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素质优良,鼓励以教学名师、学术带头人、高层次人才为引领,青年教师为骨干的教师团队积极申报,鼓励党外教师积极申报。

3.申报课程须为本年度现开课程,且在我校现行培养方案中,除思想政治理论类课程以外的通识类课程、专业课程、实验课程等;

4.课程应设计一份新的教学大纲,需确立价值引领、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课程目标,并结合教学内容实际,提炼课程教学中的思政元素,并明确思政元素的融入点、教学方法和 载体途径;

5.课程应设计一份新的教案,课程教学内容政治方向正确,价值引领突出,切合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应有三分之一以上内容映射、融入思政元素。课程教学设计要有现实性、针对性;要符合学生的认知水平,贴合现在的国情和实际生活,因群施策、因人选材、因地选材、因时选材,根据我校生源类型多样的特点,鼓励有针对性地“量身定制”不同类别学生的德育素材。思政内容的融入要避免生硬、做作和随意性。课 堂教学鼓励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翻转课堂等方式提升教学效果;

6.课程应形成一套不少于 5 个包含设计方案与实施成果的思政育人典型教学案例及相关推广材料(含照片、文字、学生反馈、 专家评价、媒体报道等)。每个案例附一段对应的教学说明,简要介绍该案例的思政目标、与专业教学内容的融合点、教学过程和方法。

五、项目管理

1.本次拟建设立项华侨大学 2023 年“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30 项,每项资助 1 万元,分两期资助,鼓励学院配套,项目建设周期 1 年;

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建设后,各单位应加强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管理指导,确保“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取得 预期实效;

3.学校将组织专家分期对立项课程的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及评审验收。每个立项项目结题时,应提交上述建设要求的材料, 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设计详案、典型教学案例 5 个和项目结项申请书等材料。教务处将组织项目验收及推广,根据项目实施成效 进行考核评价。考核通过则下拨第二期项目建设经费,考核优秀 的课程将会被优先推荐参评省级和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考核评价不合格的,将延期结项一年,一年后仍不能通过考核的将 撤销立项资格,并停拨资助经费,且 2 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报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

4.学院应当加强对项目的管理,依托课程组通过集体备课、听课、教学研讨等形式,促进项目建设。

5.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本批次课程建设项目。

六、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1.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审查,是否在建设期内开设课程,是否符合立项条件,并进行评选,择优推荐,每单位确定推荐顺序。

2.申报材料:《华侨大学 2023 年“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附件 1),每门课程一式 1 份;《华侨大学 2023 年“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推荐汇总表》(附件 2)。附件 1 统一以“学院+项目负责人+课程名称”命名;附件 2 统一以“学院+推荐汇总表”命名。

3.各项目负责人将材料提交至学院,各学院组织审查、评选 后,将电子材料压缩,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前报送华大云盘https://pan.hqu.edu.cn/collection/8ce799980f3c8cdf8422ba3a6dccbd22;纸质材料 1 份提交到教务处。

教务处联系人:

泉州校区:课程与教材建设科(杨思椿科学馆 304)

          魏丽娜 0595-22691580

厦门校区:课程与教材建设科(行政研发大楼 2502)

          李扬帆 0592-6161196


附件:1.华侨大学 2023 年“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

      2.华侨大学 2023 年“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推荐汇总表


                                                                                                                                                                                                             教 务 处

2023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