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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运行科

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8-22作者:

各学院:

根据高等学校新冠疫情防控相关技术方案以及福建省、厦门市、泉州市及我校关于加强秋季学期开学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整体部署,现将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以下简称第一学期)的本科教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第一学期本科教学总体安排

2021年暑假时间至8月26日(星期四)结束。8月27日(星期五)教职工报到。

为保证学期完整教学计划,第一学期开学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8月25日-27日提前返校参加缓考、补考和8月28日-29日报到注册期间,在境内非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等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采取“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返校。在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直辖市为所在区,下同)以及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师生暂缓返校。符合国家、福建省、厦门市、泉州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境外生可同批返校。

8月30日起,各学院按第一学期教学计划组织线下、线上同步教学活动。各学院需准确掌握并核实建立因疫情防控需要未能返校或因集中医学观察、居家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等原因无法按时到校的任课教师、学生及其课程安排等台账,积极协助因网络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参加在线教学和学习有困难的境内、境外教师与学生,加强人文关怀和学业指导,认真做好在线教学、其他教师代课或延期上课的应急工作预案。

根据我校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及学生返校疫情防控等相关要求,本科教学工作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二、学生缓考、补考安排

学生的缓考、补考工作统一安排在8月27日至8月29日进行。若有仍在境外和处于境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等不符合返校条件或处于集中医学观察、居家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以及因特殊原因,上学期末经学院审批同意并办理了缓考手续的学生的课程,可采取线下、线上同步方式进行考试(考试要求详见上学期期末下发的《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务〔2021〕72号)),线下、线上同步考试组织方案按照各学院在上学期期末提交的期末考试相同方式实施。在校学生在教室参加线下考试,未返校学生参加线上考试,由任课教师负责监督考试过程。学生所在学院可酌情增派在线考试监考教师,通过考场视频监控或手机等终端,专门负责在线监考工作。对在线补(缓)考学生较多的课程,可单独申请一间教室在线监考。

请各学院制定具体线下、线上同步考试和监考计划,通知到相关教师和学生,要求监考教师必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三、学生学籍管理、选课和教材领用等工作安排

8月28日至8月29日期间,各学院按正常流程办理学生注册、休学、复学、恢复学籍等事项。第一学期教材发放安排在8月29日,两校区同时进行。

第一学期期初将完成第一学期的选课和核对工作,特别是通识教育选修课、外语拓展课和专业选修课、跟班重修补修,选课系统开放和具体选课时间等安排,请关注教务处的相关文件通知。

四、第一学期线下、线上同步教学工作安排

1. 各学院综合分析第一学期开设课程的教学特点和相应班级暂缓返校学生的整体学习情况,研究制定学院第一学期线下、线上同步教学工作方案和在线教学应急预案,务必通知到每一位第一学期的任课教师在暑假期间及时按线下、线上同步教学工作方案组织备课,细化在线授课教学方案,提前做好在线教学准备。认真分析疫情形势变化和教学计划要求,坚持常规教学与非常规教学相结合,保证线上教学随时启动、线上线下随时切换。线上教学安排可综合考虑:

课程资源部分:教师开展同步教学过程中,可辅助利用MOOC平台优质课程资源,在中国大学MOOC、超星学银在线、智慧树、学堂在线等国内知名课程平台中查找与授课内容相近的在线课程资源。课程资源应结合学校教学实际,优先选择国家精品在线课程。

在线教学平台:课程尽量采取直播教学,推荐使用腾讯课堂、钉钉、微信直播等平台。任课教师应按照本通知要求,综合考虑网速、时差和在线教学设备等因素,提前与班级同学做好充分沟通,建立班级课程群,保质保量开展线上教学、组织线上讨论、布置作业练习、答疑辅导等教学活动,利用课程平台的功能监管学生学习情况,并备份这些数据,为学生成绩、学分认定和教学评价等提供依据。

一课多师的课程,建议使用同一个在线教学平台。课程组应通过视频会议、电话会议等进行远程集体备课,探讨在线教学设计,共享教学资源。

2. 各学院要合理安排非毕业班学生的工程实训、实习、实验、实践类课程的组织开展,对不便开展现场教学活动的教学任务,可通过虚拟仿真、视频录制以及与实习单位远程视频教学等方式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活动。

各学院要科学组织、合理安排2022届毕业生的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环节。充分关注毕业班学生的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等进展,根据实际情况通知师生提前做好在线指导工作预案。确因疫情原因无法完成毕业实习的,各学院应做好预案,采取灵活考核方式。需要利用实验室开展的毕业设计课题,各学院要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解决方案(包括适当减少无法如期返校学生的研究工作量或变更选题等),毕业班学生应积极主动联系毕业设计指导老师,听取指导建议,保证论文/设计写作的进度和质量,全面确保学生不因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等因素而延迟毕业。

3. 各学院第一学期开设课程中若有专业技能类、艺术体育类、注重实践教学类等无法实施在线教学或教学效果差的课程,学院应提前做好部分学生后续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后再返校上课的教学方案和课时调整计划,必要时可申请其他时间为后续返校的学生进行补课,确保师生返校后的课程总学时和教学进度与预定教学计划基本一致。

五、夏季毕业生工作安排

根据《关于2021届夏季本科生毕业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务〔2021〕61号),为做好延期学习学生的夏季毕业相关工作,请各学院根据以下报送毕业名单的时间节点要求,督促任课老师及时报送期末考试成绩,确保符合毕业申请条件的学生按时毕业。

夏季第三批次毕业名单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8月30日。逾期未提交毕业名单的,将顺延至2022年春季毕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宜

请各学院根据通知精神,及时研究制定本学院第一学期的本科教学工作方案和在线教学应急预案,并连同核实建立的因疫情防控需要未能返校或因集中医学观察、居家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等原因无法按时到校的任课教师、学生及其课程安排等台账材料,于2021年8月26日前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科,电子版发送:jwk @hqu.edu.cn。

请各学院务必将本通知精神和学院教学工作方案、在线教学应急预案传达至学院全体教师,保证每位教师收悉和落实,并将相关教学安排和考试要求通知到每位学生,尤其是经补(缓)考后符合夏季第三批次毕业的学生。

教务处咨询联系人:陈勇副处长,联系电话:0592-6161158。

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陈扬帆(厦门校区),联系电话:0592-6161170。

陈俊杰(泉州校区),联系电话:0595-22693614。


教务处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