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1年夏季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的通知》(华大学〔2021〕20号)的相关安排,2021届未能按期毕业的本科生,应根据学校针对延迟毕业学生的相关管理规定,6月30日前提出延迟毕业申请。同时办理除保留学籍外的其他所有离校手续。
按要求填写《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延迟毕业审批表》(附件1)办理延迟毕业申请手续,学院签署意见后于6月21日至6月30日登录教务处主页学生服务平台(http://10.30.11.12/—业务办理—延期申请)提交延长学习时间备案,未完成学生服务平台备案的视为延期学习申请手续未完成。
附件:
1.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延迟毕业审批表
2.关于2021年夏季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的通知
教务处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