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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科

关于延期学习学生申请 2018届春季毕业(学位)证书的通知

时间:2018-01-23作者:

各学院:

延期学习学生是指2011级(仅限五年制学生)、2012级、2013级学生未按期毕业、延期在校学习,为使延期学习学生能够按期领取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符合毕业条件的延期学习学生单独申请毕业(学位)证书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25日,由其本人到教务处学籍科领取《华侨大学毕业(学位)证书申请表》逐个办理。

  1月25日下班前,请符合毕业条件的延期学习学生将《华侨大学毕业(学位)证书申请表》交回到教务处学籍科,证书发放时间为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初,学生名单和具体证书发放时间将在华大学历(学位)证书群(群号:364291236)中公布。

二、在本学期结束后才修满规定学分者(如参加假期重修班学习,或因个别老师报送成绩晚于单独申请毕业(学位)证书截止时间等),由其本人到教务处学籍科领取《华侨大学毕业(学位)证书申请表》逐个办理,受理时间为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预毕业时间为2018年7月。

注:请符合毕业条件的延期学习学生务必1月25日前提交申请毕业(学位)证书申请表。逾期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电子注册,造成无法发放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教务处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