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化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推进高等教育提质创新发展,提升服务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能力,积极探索富有侨校特色人才培养模式,学校决定开展华侨大学2022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根据高等教育教育教学发展与改革趋势,结合华侨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特点,2022年华侨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为一般教改项目、校本委托项目、“四新建设”项目、体美劳专项四个研究类别。具体参见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
四个研究类别拟设置的项目数量如下,具体将根据申报及评审结果进行确定与适当调整。
1.一般教改项目拟设立30项左右;
2.校本委托项目拟设立5项左右;
3.“四新建设”项目拟设立25项左右;
4.体美劳专项拟设立A类项目5项左右,B类项目和C类项目各10项左右。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与支持鼓励
1.一般教改项目类型的申报应已具备1年以上实践探索基础,拟推荐省级及以上项目应已具备2年以上理论研究、实践探索和应用基础。
2.项目主持人应为我校在职教师。项目组成员(含主持人,下同)不超过8人。
3.已承担有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课题研究任务者,必须通过结项后方可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立项。
4.优先支持45周岁及以下的青年教师申报。每个学院推荐的一般教改项目和“四新建设”项目中,青年教师担任主持人的项目比例应不少于学院推荐指标的二分之一。学校各类项目合计青年教师及党外青年教师担任主持人的项目、境外生教育相关的项目立项比例原则上均不低于平均立项比例。
5.鼓励跨学科、多层次合作开展综合改革研究。多单位联合申报的,应明确项目主持单位。
(二)申报要求与程序
1.教师申报。欢迎有良好教学研究基础的在职教师积极申报,根据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学院。
2.学院推荐。学院根据教师申报的情况,组织初审推荐,按照限额数将材料汇总报送给教务处。一般教改项目及“四新建设”项目每个学院合计推荐项目数不超过3个,每拥有1个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的学院可相应增加1个推荐指标,最多增加2个推荐指标。校本委托项目每个学院限报1项,体美劳专项每个单位推荐项目数不超过2个,体育学院、美术学院、音乐舞蹈学院各追加1个推荐指标。
3.学校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是否立项,并对评选出的项目予以公示。
三、项目管理
(一)项目推荐
根据上级相关同类/类似项目的申报通知精神,将从获得校级立项资格的项目中依序择优推荐选送参与省级、教育部等上级相关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
(二)研究期限与经费
1.研究期限。项目立项时间从批准之日起算,校本委托项目和体美劳专项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一般教改项目和四新建设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获得上级相关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后的项目周期以立项要求为准。
2.经费资助。获得立项的项目,学校将视每年财务预算经费的情况予以资助,原则上资助标准如下:一般教改项目1万元/项;校本委托项目3万/项;“四新建设”项目1万元/项;体美劳专项根据项目的类型、覆盖面、影响力、经费预算等评审后确定资助额度,A类项目资助3-5万元/项;B类1-2万元/项;C类0.5-1万元/项。同类项目获得更高级别的项目立项时,将采取就高原则,在对高级别项目进行经费资助时扣除已资助使用的校级项目经费额度。
(三)项目评价
1.注重实效。请各学院督促项目团队按进度扎实推进研究工作,提升教育教学改革及支撑人才培养成效,培育教学成果奖,保障项目研究水平和成果质量。
2.结项要求。项目主持人结项时应提交《华侨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审查表》《华侨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结项报告》以及相关要求材料。项目结项时需完成以下任务:
(1)一般教改项目
结题应有属于项目主持人或核心成员(一般项目排名前3位,重点项目排名前5位)的成果,成果内涵必须与项目主题高度相关,并取得预期的教学改革成效。
结题成果可包括: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制度及实践成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践成果、教学质量或学习成果评价标准、教育决策咨询报告、教材或教改论文、教学成果展示以及其它能证明教学改革成效的成果。
(2)校本委托项目
结题时提交在学校相关部门及学院指导下,经过充分调研后形成的调研报告、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
(3)“四新建设”项目
积极开展“四新”专业建设探索与实践,结题时提交和项目改革研究内容直接相关的研究成果、成果报告以及案例集等佐证材料。
(4)体美劳专项
根据项目计划积极开展体美劳专项实践活动。活动成果以视频、图文集等形式参加教学活动周展示;相关优秀成果将推荐到教育部主办的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成果展示活动《传承的力量》等平台。结题时提交结题报告、相关活动方案、活动成果及佐证材料。
四、材料报送
(一)材料提交
1.请各学院积极组织发动,通知有意向的老师于2022年5月13日前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学院组织遴选推荐,5月17日前将《华侨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及各推荐项目的《华侨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纸质盖章版报送到教务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xyjk@hqu.edu.cn。
2.请各项目申报人于5月17日前在将华侨大学教学项目管理平台进行申报,并将《华侨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WORD版上传至华侨大学教学项目管理平台(http://hqu.zlgc2.chaoxing.com/)。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泉州校区:教学研究科(杨思椿科学馆303)
贺 芬 0595-22693978
厦门校区:专业建设与质量管理科(行政研发大楼602)
李金杰 0592-6161161
附件:1.华侨大学2022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选题
指南
2.华侨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一般教改项目)
3.华侨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校本委托项目)
4.华侨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四新建设项目)
5.华侨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体美劳专项)
6.2022年华侨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