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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与创新管理科

关于开展2020年立项和2019年延期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5-20作者:

各学院:

根据《关于公布华侨大学2020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务〔2020107号)和《关于公布2019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延期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教务〔202110号)等文件的工作安排,现决定针对2020年立项和2019年延期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项目范围

1.2020年立项的42项国家级和64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具体名单请见附件1)。

2.2019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二次延期的3个项目(具体名单请见附件2)。

二、结题验收程序及步骤

1.项目负责人填报结题材料。各学院通知附件1和附件2中名单所列的项目负责人和指导老师,正常完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于531完成结题报告书(附件3),附上相关研究成果材料,经指导教师审阅签署意见后,将项目结题报告书与相关研究成果提交至所在学院一式两份,双面印制)。研究成果包括:总结报告、调查报告、论文、设计、专利、成果实物以及相关的原始资料(软件原代码、调查问卷、实验记录及数据等)或参加各类创新创业赛事等实践成果(如“互联网+”、创青春、挑战杯等赛事的获奖证书)等。

2020年立项项目研究原则上一年内完成,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完成项目确需延期的,请项目负责人填写《华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4),详细说明项目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以及目前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同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经项目导师和学院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教务处申请延期延期只能申请一次,最长延期时间为6个月。

2.学院组织答辩验收。69日前,各学院组织3-5名高级职称专家组成验收答辩专家组对提交结题报告书的项目的项目实施情况、取得的项目研究成果内容和水平进行答辩验收,确定是否达到既定项目目标,在结题报告书(附件3)内评定各项目总评成绩,评选优秀项目,签署验收答辩意见。

3.答辩通过的项目提交《研究成果概要》。为了展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研究成果,促进各学院交流创新创业教育经验,学校将继续汇编研究成果概要。学院通知通过验收答辩项目的负责人撰写研究成果概要(一式两份,双面印制),经指导教师审阅签名后提交至各学院。研究成果概要具体格式请见附件6,全文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电子版以“级别+年度—+姓名+项目编号”命名(如:国家级2018年—张三2018103850XX)。

4.学院报送答辩验收结果和结题项目材料。610日前,各学院填报《华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5),与《结题报告书》、《研究成果》和《研究成果概要》一起报送至教务处实践与创新管理科(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三楼312室,黄老师;厦门校区:行政主楼三楼教务办事大厅,赖老师;联系方式:0592-6161160,并自留一份存档,所有材料电子版压缩后以“学院+2020年大创项目结题验收”命名,发送邮件至lzb@hqu.edu.cn

5.学校将对所有上交项目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认定该项目完成结题工作。同时,将复审结果与学院验收结果进行审核比对,审核结果作为后续相关资源分配的重要参考指标。

6.结题项目负责人登录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180.108.46.32:81/fjs_cxpt/)填写结项信息。福建省教育厅认证结项后,由省厅统一颁发结项证书。

三、其他事项

1.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国家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形式,也是学院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的重要抓手,请各学院务必严格把关各项目的答辩验收,并把结题验收作为宣传交流、学习提升的重要途径认真开展。

2.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督促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导师切实做好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特别是项目负责人为2021届毕业生的项目和2019年特殊延期的项目,要予以重点关注,确保项目按时完成验收。

3.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华侨大学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应结题立项项目名单

2.2019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延期应结题项目名单

3.华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报告书

4.华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

申请书

5.华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

6.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成果概要文档格式



教务处  

               2021年5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