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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与创新管理科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1-05-14作者: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附件1)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启动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类别和数量

(一)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类别和数量

1.一般项目:按每年惯例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1)国家级:计划推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42项左右,每个项目国家财政支持建设经费1万元,学校按照1:1的比例进行经费配套资助。

(2)省级:计划推荐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64项左右,每个项目省级支持经费0.5万元,学校按照1:1的比例进行经费配套资助。

2.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为2021年起新增项目,我校将按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厅要求择优遴选项目推荐申报(项目指南详见附件1)。该类项目鼓励引导大学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视项目进展情况,将优先邀请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平均支持经费原则上不低于同类型其他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支持经费的2倍。

二、申报条件

1.除已获得项目资助且未结题者不得参与申报外,凡对科研有浓厚兴趣、开拓创新能力强、团队协作意识良好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均可参与申报。

2.项目负责人应为非毕业班学生,项目成员一般不超过5。鼓励跨学科、跨年级、跨专业、组队申报和合作研究,但个人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3.项目研究原则上一年内完成,特殊情况下不超过一年半。项目必须在负责人毕业前完成结题答辩。

4.申请人可根据申请级别所对应的支持建设经费,填写“项目经费使用计划”。

5.指导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指导能力,所在学院能提供良好的资源平台和条件。

三、申报程序与办法

1.意向团队申报

528前,有意向申报的学生填写《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3《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附件4,经指导教师审核和签署意见后,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双面印制)和电子版提交至各学院负责创新创业工作的辅导员,由各学院指定专人进行初查。

2.学院组织评审、排序推荐

为了提高各学院师生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积极性,提升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质量,精准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具有扎实专业基础、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我校决定对学院申报的一般项目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限定申报名额,学院按名额遴选后再排序推荐的管理。

各学院的限定推荐名额将以近三年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情况为主要参考,同时综合考量各学院的相关项目完成情况、国家级和省级一流专业建设情况予以确定。2021年各学院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具体推荐名额请见《2021年学院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5)。

67前,各学院组织专家组对院内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和答辩,综合考评申报项目的各方面情况形成推荐排序,在各项目《申请书》内签署学院推荐意见。推荐申报的一般项目须按照限定推荐名额评审排序后向教务处报送,每个学院在指标限额基础上可以多推荐1-2个候补项目,后期将根据全校申报数量及质量酌情考虑。推荐申报的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不计入推荐名额内,不受推荐名额限制。

3.学院报送申报材料

69前,各学院填报完成《XX学院关于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项目的评审报告》(具体格式请见附件6)和《申报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附件7),与院内推荐申报项目的《申请书》(一式两份)一起报送至教务处实践与创新管理科(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三楼312室,黄老师处;厦门校区:行政主楼三楼教务办事大厅,赖老师处;联系方式:0592-6161160)。所有材料电子版压缩后以“XX学院+2021大创项目申报”命名发送邮件至lzb@hqu.edu.cn

4.学校专家组评审

学校召开评审会,根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和学校文件要求,根据名额分配,分别评出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一般项目,重点支持领域项目2个类别的推荐申报项目,合理安排创新项目和创业项目的比例,理工类项目入围不低于40%

5.确认立项

申报项目报送教育部高教司和福建省教育厅,经审核后确认立项。所有获准立项项目必须承诺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和实践工作,按期结题。

四、其他事项

1.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鼓励各学院组织与乡村振兴、扶贫脱贫相关类型的项目参加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其中优秀项目将推荐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2.对通过审核予以立项的项目,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组织各学院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检查,具体检查办法另行公布。

3.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2.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3.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4.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

5.2021年学院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

名额分配表

6.XX学院关于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项目的评审报告

7.申报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5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