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17作者:
各学院: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教高〔2021〕4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并贯彻执行,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严格落实文件关于报送抽取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要求。同时请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相关的教师和学生,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的准备工作,并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与质量把关。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教务处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