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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与创新管理科

关于开展华侨大学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4-15作者:

各学院: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 2021 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教务〔2021〕56 号)和《关于公布华侨大学 2021 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务〔2021〕126号)精神和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华侨大学 2021 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1 年立项的107个华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附件 1)。

二、程序与要求

1.结项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通知项目负责人(名单见附件 1)填写结项报告书(附件 2),并附上相关研究成果,包括总结报告、调查报告、论文、设计、专利、成果实物,相关的原始材料如软件原代码、调查问卷、实验记录及数据,以及参加“互联网+”、创青春、挑战杯等创新创业赛事所获得的奖励证书等,经指导教师审阅签署意见后,于 2022年5月5日前提交至所在学院。

本项目原则上一年内完成,只能申请一次延期结项且最长延期时间为6个月。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结项,请项目负责人填写《华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项申请书》(附件3),并详细说明项目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以及目前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同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经项目导师和学院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教务处审核、备案。

2.学院组织答辩验收

2022年5月13日前,各学院组织 3-5 名高级职称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对提交结项材料项目的实施情况、研究成果的内容和水平进行验收,确定是否达到结项要求和目标。专家组需在结项报告书(附件2)中出具总评成绩,评定等级签署验收意见。

3.提交《研究成果概要》

为了展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研究成果,促进各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经验交流,学校将继续汇编研究成果概要。学院通知完成验收答辩项目的负责人撰写研究成果概要,经指导教师审阅签名后提交至各学院。研究成果概要具体格式请见附件5 ,全文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电子版以“级别 年度-姓名 项目编号”命名(如:国家级2021年—张三 2021103850XX)。

4.学院报送答辩验收结果和结项材料

2022年5月16日前,各学院将《华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结项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4)、《结项报告书》、研究成果和《研究成果概要》各一份报送至教务处。

5.学校复审

复审通过后认定该项目完成结项工作。同时,将复审结果与学院验收结果进行审核比对,审核结果作为后续相关资源分配的重要参考指标。

6.填报系统

学校将最终结项结果公布后,结项项目负责人登录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180.108.46.32:81/fjs_cxpt/填写结项信息。福建省教育厅确认后,统一颁发结项证书。  

三、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1.材料报送

所有材料电子版压缩后以“学院-2021年大创项目结题验收”命名,发送至华大云盘https://pan.hqu.edu.cn/collection/6b175de8e2de3f488954963af7689f7f

2.联系方式

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三楼312室

黄幼川 老师,0595-22691278

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2502室

李扬帆 老师,0592-6161196

、其他事项

1.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国家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形式,也是学院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的重要抓手,请各学院务必严格把关各项目的答辩验收,积极开展优秀项目宣传、总结和交流学习活动。

2.各学院应高度重视项目负责人为2022届毕业生的项目,督促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导师切实做好项目结项工作,确保项目按时完成验收。

3.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华侨大学 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名单

     2.华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报告书

     3.华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项申请书

     4.华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结项验收结果汇总表

     5.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成果概要文档格式


                                                          教务处
                                                        2022年4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