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推动我校国际化办学,激励华大学子积极申请出国(境)交流学习,根据《华侨大学王秀德柳玲日本交流学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华大学〔2018〕1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决定评选2020年春季学期王秀德柳玲日本交流学生奖助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助学金内容
1.申请对象
(1)符合《管理办法》申请条件、2020年寒假或春季赴日本合作高校交流学习的我校学生;
(2)符合《管理办法》申请条件、2020年春季来我校交流学习的日本合作高校学生。
2.奖助学金奖励标准
依照《管理办法》的相关标准。
3.奖学金名额
根据报名情况以及总奖励额度等进行最终确定。
二、评选程序
1.申请办法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华侨大学王秀德柳玲日本交流学生奖助学金申请表》,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或受表彰证书等复印件)提出奖助学金申请,报所在学院审核推荐。
2.评选时间
6月16日17:00前,各学院将盖章确认后的《华侨大学王秀德柳玲日本交流学生奖助学金申请推荐名单表》及学生申请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 ,并将推荐名单表电子版发送至fao@hqu.edu.cn。
3.评选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由华侨大学日本交流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进行评选。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老师
电话:0595-22690731 传真:0595-22699139
地址:国际交流合作处项目管理科(泉州校区李克砌纪念楼201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A区1710室)
附件:1.华侨大学王秀德柳玲日本交流学生奖助学金申请表
2.华侨大学王秀德柳玲日本交流学生奖助学金申请推荐名单表
3.华侨大学王秀德柳玲日本交流学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