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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华侨大学2021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1-10-26作者: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3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闽教高〔2021〕41号),我校共有43个项目获批国家级项目立项,64个项目获批福建省级项目立项,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请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时间安排:项目中期检查时间为2021年11月底,结项时间为2022年5月底,特殊情况下无法按时结项项目可申请延期结项一次,延期不得超过半年。

2、经费安排:第一批启动经费将于近期另行通知拨给,后期将根据中期检查情况续拨或取消资助经费。请各个项目组合理安排经费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各有关单位请严格按照《华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华大教〔2013〕19号)相关规定履行管理职责。

3、项目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应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按照立项申请中的预期目标,在研究周期内完成预期成果,并做好相关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论文、实物等研究成果和支撑资料的留存以备中期检查和结题评审。项目一经立项,不得私自变更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内容。

(2)学院应积极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实验设备、场地和管理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切实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做好项目的跟踪和审查工作,确保项目保质按时完成。

4、请各学院通知附件1中名单所列的项目负责人和指导老师,召集项目组全体成员认真填写完成《项目保证书》(附件2),指导教师审阅签署意见,各学院收集汇总后于2021年11月5日前交至教务处。电子版以“级别+年度+姓名+项目编号”命名(如:国家级2018年张三2018103850XX)后,发送邮件至 lyfhqu@hqu.edu.cn 。

5、请各项目负责人加入QQ通知群:540558146(2021年华侨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通知群),申请时请标注“学院+项目+姓名”以便验证,后续相关通知将会在群里进行公布。

6、联系方式

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三楼312室 黄幼川老师

厦门校区:行政主楼2502室 李扬帆老师

联系人:李扬帆 联系电话0592-6161196。


附件:1.华侨大学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名单

    2.华侨大学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保证书


                                                      教  务  处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