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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科

关于2021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1-05-20作者:

学校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学〔20141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关于本科学生转专业补充规定的通知》(华大教〔201564号)、《华侨大学关于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指导意见》(华大教〔2018138号)及华侨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基本要求

受理对象为2020年入学的全日制本科生(含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至2020级的学生),并符合以下要求:

1.学生转入新专业学习前,应学满一学期原专业的课程。

2.申请转入外语类(英语、日语、翻译)专业的学生,需通过外国语学院组织的外语口试。

3.学生以专业大类招生入学的,完成专业分流后,不得申请在原专业大类内转专业。

4.按照特殊类(含美术类、音乐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5.全英文教学专业及未能赴美学习的“中美121双学位班”学生(不含境外生)不得转入非全英文教学专业。

6.学生入学当年招生简章特别说明的按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7.各专业转入要求及考核标准由转入学院制定。

二、转专业工作流程

1.各专业接收转入学生计划数

根据各学院提交的各专业拟接收转入学生计划数,经教务处审核汇总,现将2021年各专业接收转入学生名额汇总如下(附件1)。

2.各专业转入考核要求

各专业考核程序及基本要求详见各学院转入要求备案表汇总(附件2),或登录各学院官方网站查阅。

3.学生申请转专业流程

1)网络报名流程:登录教务处主页-学生服务-华侨大学教学服务平台http://10.30.11.12/——业务办理——转专业报名——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时间截止后自动进入转入学院后台审核。

转专业不接受学生跨学院调剂,个别转入学院接受本学院内转专业调剂的,学生可向转入学院申请,学院可在报送拟转入专业学生名单中予以标注:经学生本人申请,同意调剂转入**专业。

华侨大学2020年在各省份分专业录取情况查询:http://zsc.hqu.edu.cn/info/1017/2471.htm

2)转专业申请时间:61日至61617:00

请有意向申请转专业的同学及时登录教学服务平台报名,未经教务处教学服务平台报名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一律不受理其转专业申请。

4.转入学院工作流程

1)学院应在官方网站公布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主要考察的内容、笔试面试要求以及量化测算方案,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开展接收工作。

2)根据转专业学生报名人数情况,提前公布笔试、面试考核时间、地点,有序的做好转专业考核工作。

3)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后,对转入学生进行综合排名,并按照转入名额批准转专业人数,境外生、应征入伍学生及参加121项目(如未能赴美,将按照学校招生章程规定进入相关全英文专业学习)的学生转专业名额单列。

4)学院初审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及综合排名应在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

5)公示期结束,分管教学院长登录教务平台批准转入学生名单,同时标注清楚转入候选人排序。

6)平台导出初审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72日提交到教务处学籍科。

泉州校区:教务处学籍管理一科(杨思椿科学馆306

张老师  0595-22693615

厦门校区: 教务处学籍管理二科(行政研发大楼三楼教务大厅)

汤老师  0592-6161162

5.教务处集中审核

教务处汇总转入学院初审的转专业学生名单,符合条件的将报送学校批准。学生可于712日后登录教务处主页查询转专业名单。

6.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时间

714日至716(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对批准同意转专业的学生请按时到教务处学籍科开具转专业办理手续单,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学院应做好学生学费缴交、宿舍调整等工作。

7.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地点(以转出学院所在校区为准)

泉州校区:教务处学籍一科(杨思椿科学馆306);

厦门校区:教务处学籍二科(行政研发大楼三楼教务大厅)。

三、其他事宜

1.学生应做好自身学业规划,慎重参与转专业。转专业申请一旦批准,其学籍将由学校统一予以变更,学校不再接受学生转回原专业的申请。

2. 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应当完成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方可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在原专业学习所取得的课程成绩及学分,由转入专业所在学院进行认定。其中:

1)原专业课程的学分数、学习要求高于或等于转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可以相抵;

2)原专业课程的学分数、学习要求低于转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可以认定原专业课程的学分数或申请补修;

3)其它不在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作为跨专业选修课载入成绩单,但不计入学分和绩点。

3.为便于各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转专业学分认定申请手续定于下学期第十周(111日至115日)进行,学生参照《本科生转专业学分认定申请流程》办理学分认定手续,转专业学分替换完成后到学院确认需补修课程,及时安排课业以免影响毕业时间。

请各学院接到通知后,根据2021年转专业工作进度的要求安排本次转专业的相关工作,并将本通知的精神向学生传达,认真做好学生转专业的咨询工作。


附件:1.2021年各专业接收转入学生名额汇总表

2.各学院转入要求备案表汇总

3.本科生转专业学分认定申请流程

4.部分通识必修课及专业基础课学分认定方案汇总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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