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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科

关于组织申报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本科) 培育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4-09-30作者:

学校各单位:

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创新,发挥优秀教学成果的引领示范作用,为2026年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做好培育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本科)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范围

(一)申报内容

1.学院、学科专业、科研团队人才培养实践,项目已取得一定成果,具有冲击省级、国家级成果奖的成效基础。

2.申报内容包括:“大思政”育人格局、侨校人才培育探索实践、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科创融合模式、校地企业合作探索(产业学院)、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实践等。

(二)申报对象

以学院或科研团队为申报单位,由学院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要求各学院总结人才培育经验,整合教学、科研资源积极申报。

三、评审方式

本次培育项目依托福建省教育厅“高校优秀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案例”专家团队进行遴选,分为项目初审和项目答辩两个环节:

(一)项目初审。由专家团队根据申报选题、项目内容进行初审,按一定比例确定入围项目。

(二)项目答辩。入围项目参加专家答辩,进入培育阶段。

四、培育方式

(一)凝练成果案例。申报单位根据长期人才培育实践以及拟培育的教学成果方向,凝练典型案例,介绍经验,体现成效。

(二)专家团队打磨。邀请福建省教育厅“高校优秀拔

尖创新人才培养案例研究”专家团队入校实地调研指导。根据培育项目案例,剖析办学实践现象背后的逻辑以及教育原理,挖掘具有教育价值以及可资借鉴、具有推广意义的宝贵经验。

(三)成果案例转化。申报单位(团队)根据专家反馈凝练教育教学过程中普遍性问题,孵化教学成果。

(四)学校支持。建设经费支持。项目培育期为两年,提供3万元培育经费,分期下拨。并根据培育项目后期建设深化情况,优先推荐下一届校级教学成果奖。

五、评选名额及申报程序

(一)评选名额

拟评选出5-10个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每个学院限报一项。

(二)申报程序

1.材料提交

1)教学成果培育申报表

2)培育项目典型案例。申报人(团队)提交人才培养典型案例。专家团队根据案例深入调研,指导申报单位(团队)凝练成果培育方向。

2.材料要求

内容包括人才培养成效、解决的问题、具体举措、创新点与亮点、主要启示等。案例选取要充分展现案例人物(群体)的典型性,透过案例反映优秀人才成长规律,总结培养经验,凝练具有推广、借鉴价值的人才培养举措。案例题目自拟,篇幅控制在2000-5000字。

3.提交时间。申报人于109日前将申报,以“单位-申报人-成果培育申报”命名后发送到jxyjk@hqu.edu.cn

(三)联系人

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贺芬 0595-22693978

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303

附件:

1.华侨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本科)培育项目申报表

2.培育成果典型案例

教务处

2023930


附件1

华侨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本科)培育

项目申报表

单位(公章):

成果名称


成果类别


申报人


申报人联系方式


说明:

1.成果名称自拟

2.成果类别可填:“大思政”育人格局、侨校人才培育探索实践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科创融合模式、校地企业合作探索(产业学院)、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实践等。



附件2

华侨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本科)培育

项目案例

申报单位(团队)


成果负责人


案例名称









成果案例


(可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