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确保我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建设成果,经研究,学校启动2022年各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项目
(一)中期检查
1.《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
年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闽教科规〔2021〕43号)公布我校设立的13个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1-1)
2.《关于公布2021年省级及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教务〔2021〕48号)公布的20个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1-2)
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31号)公布我校设立的3个教育部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闽教办高〔2021〕2号)要求评选通过的4个福建省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5个校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培育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1-3)
(二)结题验收
1.《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
年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闽教科规〔2020〕23号)批准我校设立的17个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2-1)
2.《关于公布2020年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教务〔2020〕54号)公布的9个2020年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2-2)
3.《关于公布2020年华侨大学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立项项目的通知》(校就创〔2020〕3号)公布的30个2020年华侨大学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立项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2-3)
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23号)公布的3个教育部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具体见附件2-4)
4.经学校同意延期结题的项目。
二、中期检查内容与结项要求
(一)中期检查内容
1.项目实施主要进展
2.存在的差距与问题
3.下一步工作计划
4.可预期成果
(二)结项要求
1.省级教改项目
杜绝唯论文倾向,认可多样化成果。省级教改项目成果的形式可是论文、专著、教材、综合研究报告、教学质量成果的一种,内涵必须与项目主题高度相关。申请结题应具备属于项目核心成员(原则上一般项目排名前3、重大项目排名前5)的研究成果。基本要求为:
(1)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应提供文章最终成果(可凭编辑部录用通知先结题后发表,延后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重大项目应在核心刊物发表1篇教研论文,一般项目应在本科高校学报或省级教科研机构、学术组织主办的CN刊物发表1篇教研论文。
(2)成果形式为专著、教材的,应提供书稿最终成果(可凭出版社合同协议及出版社审校认定的书稿先结题后出版,延后时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
(3)成果形式为综合研究报告的,内容可是教学综合改革制度及实施成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及实施成效、教学质量保障制度建设及实施成效、教育教学决策咨询报告等。重大项目结题主要采用专家评审方式,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的项目可申请直接结题;一般项目应被同类高校借鉴采用,并经我办组织鉴定对本科高校教育教学工作具有较大参考价值。
(4)成果形式为教学质量成果的,应是教育部或省教育厅批准或认可的教学成果、专业、课程、教材、中心、基地、竞赛获奖等。重大项目应获得1项国家级成果或2项省级成果,一般项目应获得1项省级成果。
2.校级教改项目
杜绝唯论文倾向,认可多样化成果。教改项目成果的形式可是论文、专著、教材、综合研究报告、教学质量成果的一种,内涵必须与项目主题高度相关。
(1)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应提供文章最终成果(可凭编辑部录用通知先结题后发表,延后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在本科高校学报或省级教科研机构、学术组织主办的CN刊物发表1篇教研论文。
(2)成果形式为专著、教材的,应提供书稿最终成果(可凭出版社合同协议及出版社审校认定的书稿先结题后出版,延后时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
(3)成果形式为综合研究报告的,内容可是教学综合改革制度及实施成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及实施成效、教学质量保障制度建设及实施成效、教育教学决策咨询报告等。
(4)成果形式为教学质量成果的,应是校级及校级以上批准或认可的教学成果、专业、课程、教材、中心、基地、竞赛获奖等。
三、相关材料及提交方式
(一)相关材料
1.中期检查
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填写《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表》(附件3)
省级教改项目使用省级教改项目表格,校级教改项目使用校级教改项目表格。(需要项目所在单位盖章的表格提交有单位盖章的扫描件,用PDF格式上传)
2.结题验收
结题验收项目提交以下检查材料:
(1)《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总结报告》(报告撰写格式参照附件4-1);
(2)《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最终成果统计一览表》(附件4-2);
(3)《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专家鉴定表》(附件4-3,填写项目相关信息即可);
(4)项目成果佐证材料(出版成果可只提供版权页,佐证材料汇总成一份PDF,纸质材料装订成册);
(5)提供立项申请书或开题报告书(供结项评审使用)。
省级教改项目使用省级教改项目表格,校级教改项目使用校级教改项目表格。(需要项目所在单位盖章的表格提交有单位盖章的扫描件,用PDF格式上传)。
(二)提交方式与要求
1.中期检查
请各项目按“项目类型(如“省级教改”)+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格式命名中期报告表。
研究生教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表发送至:yjsyzgb@hqu.edu.cn
本科教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表上传链接:
https://pan.hqu.edu.cn/collection/b95d310f607cd27a0360de5f8bcf8a9e;
2.结项验收
请各项目将结项验收材料压缩文件包,并按“项目类型(如“省级教改”)+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格式命名。压缩包内文件按“项目负责人+表格名称”格式名命。
研究生教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表发送至:yjsyzgb@hqu.edu.cn
本科教改项目结项材料上传以下链接:https://pan.hqu.edu.cn/collection/7f1c1923e51b4ab0730aef12a866cc34
四、其他事项
(一)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中期检查报告请于12月7日前按要求提交。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或链接,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结题验收材料电子版请于10月17日前按要求提交。一般项目纸质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佐证材料装订成册提交一份)提交研究生院/教务处。省级重点项目所有纸质材料按一式三份提交。
省级教改项目通过学校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后,需将结项材料上传“福建省高等教育建设项目管理平台”(所有电子材料不超过5M)
(二)延期结项
教改项目因客观原因需申请延期结题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延期。原则上只可申请延期结题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附件5,省级项目填写《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申请表》,校级项目填写《华侨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申请表》)
(三)不予结题情况
1.材料、数据弄虚作假;
2.未能完成研究计划,预期成果未能实现;
3.结题成果与项目主题内涵不相关;
4.结题成果产生时间与项目研究周期不符;
5.首次未通过结题的,限期1年内整改完善,参与下一次的结题验收。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题研究相关事宜可参照《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6)
(四)教学成果奖培育
为鼓励教改项目进一步凝练升华,提升教学改革成效,促进教学改革成果应用推广,并为下一届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做好培育工作,请所有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的教改项目参与教学成果奖预填报(报名表附件7),并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教学成果奖申报相关活动。教学成果预申报可参照《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8),相关填报规范可参考历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案例(教务处网站及各公众号网站均有)。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研究生教改项目:
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611室
张老师 0592-6161278
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402室
2.本科教改项目
泉州校区:教学研究科(杨思椿科学馆303室)
贺 芬 0595-22693978
厦门校区:专业建设与质量管理科(行政研发大楼602室)
李金杰 0592-6161161
附件:
1.2021年各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1.2021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2.2021年华侨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3.2021年华侨大学新文科改革与实践研究项目
2.2020年各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2-1.2020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2-2.2020年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2-3.2020年华侨大学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立项项目名单
3.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3-1福建省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表
3-2 华侨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表
4.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材料
4-1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总结报告撰写格式
4-2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最终成果统计一栏表(省级项目/校级项目)
4-3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专家鉴定表(省级项目/校级项目)
5.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延期申请表
5-1福建省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申请表
5-2华侨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申请表
6.《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7.华侨大学2022年教学成果奖预报名表
8.《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28日